【虛報行蹤】辯方質疑衞生署人員致電無表明獲授權 被告王詩雅並非「明知」而提供虛假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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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3/10/18 16:01

最後更新: 2023/10/18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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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王詩雅。(資料圖片)

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出席全國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宴後確診,王涉虛報赴宴當日行蹤一案,今(18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辯方申請毋須答辯陳詞時指,致電被告的衞生署醫護並沒表明自己是獲授權人員的做法不理想,若無言明被告則無從得知,因此被告並非「明知」而提供虛假資料。

被告王詩雅(38歲),被控4項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或衞生主任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的資料罪,即向賴潔生、辛麗芳及張竹君訛稱其於2022年1月3日的行蹤。

辯方大律師黃繼兒今陳詞指,本案沒有證人在通話中有向被告表明自己是法例下的獲授權人員或衞生主任,故有權向被告索取行蹤資料。黃指,若人員無言明身份,被告則不會知道,因此不是「明知」而提供虛假資料,黃更指,署方人員沒表明是獲授權人士而索取資料屬違法。

黃又提到,張竹君醫生在通話中沒有詳述,如被告虛報資料要面臨甚麼法律後果,而張在庭上稱需要看著法例文件才能向被告解釋,黃形容張的做法「唔透明、隱瞞咗」,完全不理想。

黃續稱,被告於隔離期間接到大量傳媒、朋友或素不相識等人來電,普通人不會隨便將行蹤告知別人,黃要求法庭考慮被告向衞生署人員補充行蹤,被告是否因為「第1次(通話)講唔清楚,而第2次才補返」。

聆訊明(19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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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曉欣